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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街景景观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4

2004年1月19日

深盐府[2004]3

为了改变我区旧城面貌,提升我区城市建设的水平和品味,区政府决定对深盐路、深沙路、沙盐路的街景景观进行改造。现根据工作进度,将改造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请各有关责任单位根据各阶段不同的工作内容,分工协助,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切实推进改造工作。

第一阶段:由盐田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街景改造的方案设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实施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二阶段: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改造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的解释和说服工作,争取群众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协助区土地开发中心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协调工作。此项工作需贯穿整个施工期。

第三阶段:由区土地开发中心根据设计施工图,负责施工建设管理,完成后移交给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办管理。

    第四阶段:施工完成后,由区城管办和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今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改造后的景观得到有效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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